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森林消防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专业森林消防员2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思想道德作风正派,品质端正;
3.热爱森林消防工作,有绝对的服从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有违法记录在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专业森林消防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2.专业森林消防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三)优先聘用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择聘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可放宽初中学历)
(四)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兴宾区森林火灾专业扑火救援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式
采取体能考核测试加面谈的方式择优招聘。(体能考核:100米短跑,3000米长跑,俯卧撑30个。)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谈、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为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面谈前审核原件予以确认。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人事股(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东附楼2楼F236室,联系人:黄晓丹,联系电话:0772—6620613,1339362171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兴宾区应急管理局人事股及兴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岗位技能测试、面谈
1.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进行相关技能操作测试。
2.面谈。重点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
(四)体检、聘用方式
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后进入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行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待遇及其他
1.正式聘用待遇:专业森林消防员工资待遇为:285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下乡差旅费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2.专业森林消防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未尽事宜,由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3.12.13.xls
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