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宁波大市户籍,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1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近期免冠1寸照,表格样式详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0188360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报名表必须以word格式。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以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初审,并通知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时间、地点。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写作,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40分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确定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确定综合测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四)体检
考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标准约为6.6万元/年(包括工资收入、加班补贴、五险一金等)。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原则上低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周年内,因个人原因,无正当理由离职的,奖金不予发放。
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周年内,本单位如继续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五、其他说明
1.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此次招聘。
2.报考咨询电话:钟老师,8938214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本公告由江北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江北区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