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内部公开竞聘(遴选)9人(12月13日起报名)

时间:2023-12-13 15:08:00   来源:泉州交发集团     [字体: ]
【#求职招聘# #2023年福建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内部公开竞聘(遴选)9人(12月13日起报名)#】2023年福建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内部公开竞聘(遴选)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9日下午17:30止。®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树牢“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充分挖掘内部人才资源,优化人才梯队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2023年内部公开竞聘(遴选)工作。

  一、竞聘(遴选)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内部公开竞聘(遴选)8个岗位9人。竞聘(遴选)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2023年内部公开竞聘(遴选)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竞聘(遴选)岗位,不得同时兼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范围

  集团公司及权属各级企业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职工群众公认度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遴选)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未满1年的;

  6.存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回避和限制关系。

  四、竞聘(遴选)程序

  本次竞聘(遴选)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9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https://wfw.qct.bolangit.cn/recruit/h5/#/login)注册个人账户,根据要求完善个人基础信息,提交以下各项材料电子或扫描文档压缩文件:

  ①登录招聘系统或泉州交发集团网站(网址:www.qzjtjt.com)“交发招聘”专栏,下载填写《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2023年内部公开竞聘(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word文档和签名后的扫描文档或图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请自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进行在线认证,并提供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请提供资格确认文件、在线查询截图等相关材料)。

  ③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的《员工信息采集表》,工作年限以2023年12月1日为基准日计算)、近三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④近期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1张,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竞聘(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负责,发现伪造的,一律取消竞聘(遴选)资格。

  竞聘(遴选)有关问题可咨询报考的企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7:30,12月19日初审未通过需补齐材料的考生须于12月20日12:00前完成资料上传,考生若未按时补充报名材料则视为审查不合格。竞聘(遴选)企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岗位竞聘(遴选)人数与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结合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紧缺程度等情况决定是否开考、是否相应核减竞聘(遴选)人数,并事前报交发集团人力资源部,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组织测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的,需书面报告竞聘(遴选)企业,并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提供。其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关学历的,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程序完成学历变更后方可按在职学历认定。

  (三)组织测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泉州交发集团“十四五”规划测试题》,结合综合基础知识部分内容。笔试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其中:竞聘岗位(代码01-06)竞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未超过1:6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岗位竞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超过1:6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笔试,由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遴选岗位(代码07-08)根据遴选名额,由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竞聘岗位(代码01-06)面试具体采用竞聘演讲加提问答辩形式进行,由竞聘人员阐述竞聘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身潜在的优势、近三年来能体现自己能力的一项工作、对拟竞聘岗位的理解、任职后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等方面进行现场阐述,可结合PPT辅助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在听取竞聘方案阐述后,由考官就竞聘方案和竞聘岗位相关要求进行提问,每位竞聘人员面试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含方案阐述时间)。面试考官由评审团和参审团组成,评审团由7位考官组成,参审团由10位考官组成。7位评审团考官和10位参审团考官所评分数分别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分别得出算术平均值,评审团和参审团评出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再按照70%和30%的比例相加构成考生的终得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成绩当场统计、当场公布,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个竞聘环节。遴选岗位(代码07-08)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的成绩为7名考官所评分数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成绩当场统计、当场公布,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

  3.成绩计算办法。竞聘岗位(代码01-06)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如有开展笔试的,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遴选岗位(代码07-08)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另行制定方案进行加试。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本人明确表示放弃考察资格的,其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后,可按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在一年内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延伸考察。

  (五)讨论决定

  用人单位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和竞聘(遴选)岗位需求,综合分析考察等情况,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经研究,人岗匹配度不够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或另行安排拟聘用人选的岗位。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拟聘用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竞聘(遴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其中涉及企管人员选任的,按照《企管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拟任人选做好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工作。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竞聘(遴选)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薪酬待遇等按竞聘(遴选)企业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新提任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适岗的,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遴选)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内部公开竞聘(遴选)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内部公开竞聘(遴选)纪律行为的,予以调离工作岗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内部公开竞聘(遴选)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内部公开竞聘(遴选)全程接受泉州交发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监督电话:0595-28280115。

  4.本公告由交发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2023年内部公开竞聘(遴选)岗位需求情况一览表

  2.泉州交发集团权属企业2023年内部公开竞聘(遴选)报名表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