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及报名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所需材料:
历届毕业生:现场报名需提供《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后退回。网上报名:提交以上所需资料及证件扫描资料至邮箱pxfbhr@163.com。
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需提供《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后退回。网上报名:提交以上所需资料及证件扫描资料至邮箱pxfbhr@163.com(邮件名应标注: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
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医务科和人事科教科等对照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三基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专业测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3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以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总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总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详细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仅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如遇名次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医院公示一周后无异议予以录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文昌路66号
联系人: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799—68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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