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人员
面向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财务部会计岗1名。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区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管理岗);
(五)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七)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提交电子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25658605@qq.com,电子件请分别以“报名岗位+姓名”为标题保存文件名,打包后发送。报名资料原件面试时核查。
3.报名资料:(1)《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国有企业劳动合同;(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联系方式:龚老师(17378358952)。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党群人事部会同审计法务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者予以报名登记,并组织实施下阶段选聘工作。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1.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由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2.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3.其他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为拟聘人选。若报考人员分数评定在80分(含)以下,均不录取。
(四)体检
体检按相关要求由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选聘程序下一环节。
(五)组织考察
由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党群人事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果形成考察材料,客观、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表现与特点,提交公司党组织研究。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及江津综保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另:对于体检及考察环节中出现的不合格人员或自愿放弃人员造成岗位缺额的,可由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党委审议,确定按总成绩顺次递补人员,递补方式原则上只采取一次,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在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纪委监督下进行,应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纪委举报,举报电话:17783888575;
(二)选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三)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本次选聘工作由重庆江津综保集团公司党群人事部组织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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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会计岗岗位条件一览表
2.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3.同意(诚信)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