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等相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核准,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中心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及局管辖其他楼宇的物业管理、相关设备维修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及局管辖其他楼宇通讯、网络线路的维修更换,音响视频、电子公告牌、电子触摸屏及楼宇信息集成管理等工作。
2.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餐饮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机关餐饮的管理工作,为机关餐饮运转提供服务保障。负责餐饮人员岗位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养、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根据人社部发〔2021〕82号《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纪处分且未解除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且尚有记录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宜聘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街道新明大街50号党政机关办公中心9号楼(图书馆)一楼102室。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联系(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452-2794317、0452-2799517。
2.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2023年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由现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子版照片上传至jgj2794317@sina.com(备注: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6)符合黑龙江省(黑政办发〔2013〕42号)等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经复审认为学历未按规定逐级取得、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岗位经市机关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呈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部分变更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齐市机关局”微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人(现金支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时事、行政管理、职业能力、公文写作等内容。
具体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齐市机关局”微信公众号)。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市机关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轮抽签方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
(2)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黑龙江省政府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为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二)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4331。
(三)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齐市机关局”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和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机关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2023年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年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相关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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