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18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三批)》。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毕业及择业期(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8.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招聘岗位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4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实名注册并登录本次招聘指定的报名网站http://zhaopin.dalianhro.com/(报名推荐使用电脑,并在IE或Edge浏览器环境下浏览登录)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②本人教师资格证照片(个人信息页);
③本人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页截图;
④本人毕业证照片及与所上传的毕业证照片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及网上确认件);
⑤本人学位证照片及与所上传的学位证照片相对应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认证报告照片(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及网上确认件);
⑥本人简介照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不少于500字;
⑦本人《毕业生推荐表》照片;
⑧本人荣誉证书、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照片(含政治面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
注意:报名材料(包括荣誉称号、学业奖学金、政治面貌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3.报名实行诚信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要与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
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大连中山教育”微信公众号(钉钉公告)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简历、在校奖惩、问答表现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竞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后一名综合评价分数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大连中山教育”微信公众号(钉钉公告)公布。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报考合格人数或综合评价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通过线上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具体时间、工作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大连中山教育”微信公众号(钉钉公告)公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综合评价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入围人选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与报名时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无故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未通过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天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合格人选,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大连中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完备用人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应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5.本公告由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1-8231810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411-39876984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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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区情介绍.pdf
附件2:2024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相关待遇.pdf
附件3:2024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三批).pdf
附件4:钉钉注册流程.pdf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