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基本工资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执行,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及绩效可参照用人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yqcmedzp2023)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初审。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后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
(2)笔试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综合楼5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与飞水跨线桥交叉口北50米(即飞来湖中学斜对面)。
(3)笔试内容和形式: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1)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历认证、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其他条件”中提到要求具有X级医院,X年限的工作经历,需到原单位开具相应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前参加的社会实践不算作工作经历。
(2)资格审核环节如有考生出现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核结束前未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考生进入递补资格审核。
3.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4.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到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自行查询网页信息或与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年龄要求截止至公告落款日。
(四)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31229。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履行指导、监督工作,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次)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