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lsrmyyzp2023),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不进行人工审核;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
2.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临床医学类:考临床三基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
2.护理和助产类:考护理三基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
3.检验类:考检验三基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
4.财务会计和办公室文秘类: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考试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6.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7.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参加笔试。
8.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按电话通知时间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实施。
(三)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将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并签订承诺书,存入个人档案,列入诚信体系管理。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未认真阅读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6845606。监督电话,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63-8716228。
(六)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点击查看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