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省委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定依靠创新驱动转型、依靠人才支撑强市,加快建设中西部地区新兴科创名城,根据焦作市“千博万硕聚怀川”引才行动工作安排,结合全市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2036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09人,企业(可享受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606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721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274人,乡村经理人26人。(具体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7)。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市直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2.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3.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2-1。
(三)市直医疗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
5.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2-2。
(四)企业(可享受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3。
(五)县(市、区)直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
5.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4。
(六)县(市、区)教育系统、县(市、区)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5-1、附件5-2。
(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6。
(八)乡村经理人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农文旅等拟聘岗位工作经验,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相关高校名单详见附件8─附件10。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拟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是指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50周岁是指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55周岁是指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65周岁是指195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引进岗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7),国内高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技能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六)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焦作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于2023年10月27日8:00至11月3日17:00期间登录焦作党建网(http://www.jzdj.cn/),点击“2023年焦作市‘千博万硕聚怀川’引才行动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进行网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调剂报名
资格审查后,如存在报名岗位比例低于1:1的,可启动调剂报名程序,即:报名岗位高于1:1的人员可申请调剂至比例低于1:1的岗位。具体调剂岗位、报名方式等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公告。
(四)现场资格确认
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焦作市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拟引进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现场资格确认时,发现报考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所填写的主要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大于1:5的,该岗位须进行笔试,根据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面试。
面试按照不同岗位类型安排如下:
1.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报考学校的,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医疗机构的,采取医疗卫生知识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需求的,由用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面试。
2.企业引进。报考企业岗位的,由用人企业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由县(市、区)自行组织面试。
4.乡村经理人引进。报考乡村经理人岗位的,由相关县(市、区)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引进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村经理人的,体检由县(市、区)组织实施。
(七)考察
报考事业单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报考企业的,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企业共同组建考察组考察;报考乡村经理人的,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市、区)组织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引进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在焦作市内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于市直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人才引进,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与乡村经理人的人才引进,从资格审查、调剂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7个环节,分别由市、县两级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焦作党建网(http://www.jzdj.cn/)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引进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三)严格公开引进纪律。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本次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5年服务期内,享受企业薪酬待遇,同时享受焦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可以参加焦作市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5年服务期满后,可选择在企业工作,也可继续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或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五)本次引进人才公告由焦作市“千博万硕聚怀川”引才行动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一般事业单位和企业:0391-3568567
市直教育系统:0391—2992831
市直医疗系统:0391—3569293
沁阳市:0391—5656306孟州市:0391—8197112
温县:0391—6132091博爱县:0391—8685658
武陟县:0391—7298420修武县:0391—7177568
解放区:0391—2914291山阳区:0391—3555089
中站区:0391—8765021马村区:0391—3956135
高新区:0391—3563311
监督电话:0391-3568159
附件1: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市直一般事业单位).xlsx
附件2-1: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市直教育系统).xlsx
附件2-2: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市直医疗系统).xlsx
附件3: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企业).xlsx
附件4: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县(市、区)直事业单位).xlsx
附件5-1: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县(市、区)直(教育系统).xlsx
附件5-2: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县(市、区)直(医疗系统).xlsx
附件6: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xlsx
附件7:2023年焦作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乡村经理人).xlsx
附件8: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单.xls
附件9: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名单.xls
附件10: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147所).xls
焦作市“千博万硕聚怀川”引才行动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