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考聘员额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10名,具体考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聘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
三、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因个人原因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5、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6、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1、公开考聘员额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待遇保障按照(甘医改发〔2021〕1号)文件要求,基本工资按合理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本次公开招聘的员额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参照基本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3、员额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试用期为一个月,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社保(单位按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为员额备案制专业技术人才购买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试用期满后总工资调整为2400元/月。
4、员额人员试用期满后,参照县人民医院内部职称聘任有关管理办法,取得与聘任岗位对应专业资质的,按规定予以晋聘次年兑现职级待遇,其中取得初级职称后总工资为2700元/月,晋升至中级职称后总工资为3400元/月,晋升至高级职称后总工资为5100元/月。
5、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与本院职工同等享受院内绩效。
6、员额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享有同等激励相关政策待遇;在优秀、先进、模范评选、进修学习中享有与基本编制人员同等待遇;享有与基本编制人员同等的休假、探亲假、产假等待遇;退休后按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9:30—17:5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提交资料:《色达县2023年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2张。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另缴纳80元/人。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现场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此次公开考聘员额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卫生基础知识》
(五)加分及优先条件
具备初(士)级及以上上岗或资格证的(护士、助理、士级等)加1分;具备初级资格或职称的(护师、医师、师级)加2分。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面试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不足1:2的直接进入面试。
(七)考试成绩计算
考聘工作实行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成绩折算方式: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八)体检
体检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照相关体检要求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政治审查
按照工作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
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依次进行体检和政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一)聘用
政审合格者,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考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色达县卫生健康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原则上编外人员实行一年一签聘用制,员额备案制人员实行三年一签聘用制,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及用人单位考核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除参加国家体制内公开招聘考试、职称考试外,严禁以私人原因提出辞职,如因私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按违约处理,支付相关违约金,具体明细以正式聘用后签订的聘用合同(协议)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考聘工作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组织实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助开展,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单位及电话: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6-8522510
咨询单位及电话: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8522853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岗位信息表》
附件2:《色达县公开考聘员额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色达县财政局
色达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