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湖北荆门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16人(10月12日-30日报名)

时间:2023-10-12 09:00:00   来源: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事业单位招聘# #2023下半年湖北荆门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16人(10月12日-30日报名)#】©忧考网小编根据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3年下半年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公告“得知,2023下半年湖北荆门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16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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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智汇京山”计划,加大紧缺人才招引力度,助力京山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一批紧缺性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的范围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引进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人员]的2023年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引进数量。引进16名,具体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具备上述条件的2023年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应当分别在2023年12月31日、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当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已在京山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管理方式。引进人才人事关系隶属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引进人才与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低服务期限5年),落实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统一管理。按照双向选择、人岗相适、派驻使用的原则,统一选派到企事业单位培养使用管理。即:引进人员的个人档案、工资关系、人事关系由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提出派驻意见并按程序研究后,确定派驻方案;派驻期间,具体工作由所驻单位安排、日常管理由所驻单位负责、工作成效由所驻单位考核。

  2.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由财政全额保障。

  3.人才补贴。引进的人才五年内每月发放工作津贴,每年发放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作津贴每月2400元,安家费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津贴每月1200元,安家费每年1万元。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优先享受入住人才公寓;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

  5.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编在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有意愿到京山工作的,经相关部门考核同意后,予以相应安置;子女就学在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

  6.其他政策。引进的人才,在五年服务期内,可以在京山市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以参加京山市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对选派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聘用期内考录分配到京山市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及市域范围内各企业从业后,仍然继续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至服务期满。

  7.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人才补贴。

  四、招聘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至2023年10月30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下载填写《2023年下半年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京山市委人才办邮箱(1069925035@qq.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且保持畅通。

  ②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报名人员须填写打印《2023年下半年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报名表》,由本人签字后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

  ④报名咨询单位:京山市委人才办,电话:0724-7333579。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京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ngshan.gov.cn/)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署名。具体如下:

  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一式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④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的学历认证证明;(因未到毕业时间尚未取得认证的,可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申请延期);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3.资格审查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确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同意,应聘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三)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京山市委人才办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发放《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人才引进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内容及方式。考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岗位,可降低为1:2比例开考,未形成竞争性的岗位将予以核销,并及时通知考生。

  3.低合格线。设定面试成绩75分为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

  5.体检考察发布。面试结束后,京山市委人才办通过京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ngshan.gov.cn/)发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京山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按考生面试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申请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引进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引进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中共京山市委人才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请中共京山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在京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网站地址为http://www.jingshan.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工作纪律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取消聘用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3.被聘人员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中共京山市委组织部、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24-7333579。

  特别提醒:

  报名人员应实时关注京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ngsh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在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中共京山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24-7333579),避免错失机会。

  附件: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岗位表(16人).xlsx

  2023年下半年京山市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京山市委组织部、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