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23日开考。请各位考生查收以下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6号)文件要求,我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将于9月23至24日举行。分别安排在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心华校区)、珠海市卫生学校2个定点考点。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考生守则:
一、笔试部分
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级别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笔试8:45开始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级别准考证(纸质)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接受监考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
①证件携带不齐;②疑似伪造证件;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
3.考生须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上,以便核验。
4.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请检查试题册、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
请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在试题册和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并用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或答题卡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6.考试过程中如有以下及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违纪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
答题卡中姓名、准考证号漏涂、错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PETS-1、2、3级笔试考试中,未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以及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等情况的。
需使用耳机的考点,考生听力考试时不戴耳机的;非听力考试时间,考生佩戴耳机的。
7.考试过程中如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并自下次考试开始连续两次禁止其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二、口试部分
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级别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候考室(考场)。口试9:00、14:00开始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考场)。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级别准考证(纸质)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接受监考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口试考生可在候考室阅读纸质材料,但不得带入考场。有以下情况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
①证件携带不齐;②疑似伪造证件;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
3.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上,以便核验。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人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5.口试卡中姓名、准考证号漏涂、错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及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违纪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
6.考试过程中如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并自下次考试开始连续两次禁止其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7号)文件要求,我市2023年下半年(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23日至25日举行。分别安排在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香华校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珠海科技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珠海市计算机教育中心(珠海开放大学)6个定点考点。
一、考点安排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交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部分考点在考生入场时,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考生可选择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通道或者人工身份验证通道。
3.考生提前5分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如不符合,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
4.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并离开考场。
5.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考生个人负担。
6.对于违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根据违规记录进行处理。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
考生参加考试,证件不全不准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考生用于报考时的相应有效期内的实体证件,电子证照不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证件丢失,可以凭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入场。
自2023年9月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使用NCRE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合格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同时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