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学科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2024年“校园招聘”专场招聘拟招聘高中教师13名,其中:云龙县第一中学10名,云龙县第二中学3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云龙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场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分单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招生计划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
3.毕业时应取得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凡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参加“校园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0日8:00至2023年9月26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报考时填写《云龙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专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云龙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专场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诚信书(附件4)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打包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092140787@qq.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岗位+姓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并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先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适合的岗位进行报考,一人报名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云龙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场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分单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报名前与云龙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云龙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2-5521968。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结果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每一位考生。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五、招聘程序
(一)考核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直接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方式二:笔试和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超过1:3的岗位,采取组织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程序进行。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在达到笔试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以综合成绩高者胜出,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二)笔试面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报考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写试讲案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考生自带所需文具,教材由云龙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讲评分由7名测评员根据《试讲评价量化表》和考生的试讲情况评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采取7名测评员按每一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高、低分,取剩下5个有效分的平均分得出考生“每一项面试要素”的面试成绩,并由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考生当场确认签名。
(三)体检人员的确定
直接面试考核的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达到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低于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达到面试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低于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考核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至2023年10月10日,地点为云龙县县城。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资格审核后,由云龙县教育体育局通知考生。
(五)体检
由云龙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云龙县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当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由云龙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云龙县教育体育局在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在达到面试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1.考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签订聘用协议
1.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的各类“公开招聘”。
(十)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规划好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
(三)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予以证明,报名时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填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五)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
(六)所学专业为“人文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数理基地班、人文科学实验班”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所报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
(七)本次“校园招聘”专场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
(九)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云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招聘联系单位云龙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电话联系电话:0872-552196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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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龙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场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分单位表
2.云龙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专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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