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外繁制种产业,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实验室检测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3.如获得应聘机会,请在面试时携带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能证明本人资质、能力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此岗位招聘非兼任职务,是全职工作人员;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下列情形不予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对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确认报名成功后通知为准。
4.体检和考察:按面试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统一组织,自行去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审,同本人面谈等。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5.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兰州海关技术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自备个人简历,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发送446981395@qq.com邮箱,以收到邮件后回复确认为报名成功。应聘者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相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91-8519849杨老师,0931-8512811张老师(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5: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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