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的需要,2023年浦北保密技术站等48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8日-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见《2023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放宽年龄的具体情形有:
①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3年9月18日后出生)。
②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18日后出生),村“两委”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初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9月18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按《钦州市人民政府钦州军分区关于印发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钦政规〔2022〕8号)规定,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等非正常退役以及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满12年以上符合转业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回避的岗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含技工学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3年9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4.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9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21年、2022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为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毕业班生)身份应征入伍的钦州籍义务兵或在钦州市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毕业班生)身份应征入伍的非钦州籍义务兵或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钦州籍军士以及从钦州市入伍的非钦州籍直招军士。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本、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服现役满2年以上且服役期间未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或刑事处罚。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8日期间退役且首次报考我市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
8.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须在浦北县各镇村“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满3年且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不能跨县区报考。
9.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含聘用控制数)人员报考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514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8:30—9月23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3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咨询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77-8318016。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8:30—9月25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后1~2天(9月22日-23日17:3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匹配的岗位,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3年9月20日8:30-9月25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报考基层卫生机构免笔试岗位不需缴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对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时间、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改报岗位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网上报名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五)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12日8:30—10月14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于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2023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1.笔试时间
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相关佐证材料须于2023年11月18日前自行提交至浦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核:
(1)初次获得战时四等战功或平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加5分,每多获得再加2分。
(2)初次获得“四有”优秀士兵奖励的加2分、“嘉奖”奖励的加1分,同时获得不累加,按2分计。每多获得再加0.5分。
(3)在高山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潜艇、水面舰艇以及从事飞行、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服现役满1年后,对照退役档案或原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审批)表、工资表(近1年)等相关证明材料,每满1年加1分。服现役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计0.5分。
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10月23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村“两委”(社区)干部岗位的需提供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报考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初定于11月中旬进行,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将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具体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2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3年11月中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别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在县人力资源何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到县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对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在聘用单位服务三年以上,明确试用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具体招聘事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7-83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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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考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