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片区纪检监督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片区纪检监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限户籍、性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口碑差等不适宜担任的情况。
三、聘用办法
本次片区纪检监督员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测试、统一录用的办法择优聘用。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11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片区纪检监督员条件且愿意从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在胜利镇党建办公室领取并规范填写《武胜县胜利镇公开招聘片区纪检监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免冠照片4张。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3.资格审查:由镇纪委和党建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现场测试
暂定于2022年9月15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现场测试。
(三)面试
现场测试完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面试。
(四)考察
由胜利镇纪委、党建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2023年9月18日,根据上述程序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预聘人员,并在胜利镇政府公示栏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聘用。
五、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任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片区纪检监督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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