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28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117号)、《2023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青卫健【2023】73号)及《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岗位及考官
(一)面试岗位及报名人数
此次参加面试的岗位有6个,招聘人数为8人,进入面试的有15人,具体为:
临床医生岗位招聘1人,进入面试1人;
骨科医生岗位招聘1人,进入面试1人;
重症(ICU)医生岗位招聘2人,进入面试2人;
功能科医生岗位招聘1人,进入面试2人;
检验技师岗位招聘1人,进入面试3人;
藏医医生岗位招聘2人,进入面试6人。
(二)面试测评考官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社会考官4名,社会考官由省卫健委负责选派。
三、面试内容和方式
(一)面试内容
根据专业岗位特点及岗位需求科学确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二)
(二)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现场观察、提问、答辩形式面试。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8日下午1:30
地点:省藏医院行政楼五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考生需持《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经工作人员逐一验证后进入候考室,并按考试要求立即收缴管理考生手机等所有通讯设备。
五、面试评分及有关事项
(一)面试评分
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测试分值为70分,严格按照答题要素采分点评分;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30分,按面试要素逐项评分,面试测评表最后由考官本人签名生效,分数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分数栏内签名方可有效。
(二)面试计分
从7名考官打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汇总表核对准确无误后,由计分人员签字。(三)其他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总成绩出现并列时(1)一般为优先招聘退役士兵;(2)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3)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
六、成绩公布
待后一位考生结束面试后,现场公布前一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原考试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布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监督
本次面试工作在本单位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接受省卫生健康委的全程监督和巡视指导。
纪委监督电话:0971-8201012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青海省藏医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