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要,现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临床医生5名、助产士2名、非急诊转运岗位护士5名。
三、招聘条件
临床医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报考需具有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助产士: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非急救转运岗位护士: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因非急救转运工作性质,建议男性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8月23日起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有意愿报名的考生,下载填写好《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缴费:笔试报名费45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2:1,未达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三)考试
临床医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规培证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面试方式;其他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临床医疗岗报考人员具备执
业医师资格的加5分。
2、面试
①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专业测试、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气质等。
④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立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⑤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3、终成绩
临床医疗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取得规培证人员、硕士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成绩为终成绩。
其他人员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证依次优先录用。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医院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
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
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公告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52129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52122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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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