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招聘公告(报名即日起至8月25日)

时间:2023-08-21 17:22:00   来源: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招聘公告(报名即日起至8月25日)#】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工作1人。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忧考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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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

  辅助商务管理1名。

  (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

  3.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经济类专业;

  6.有法律或财务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

  2、方式

  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与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306468@qq.com;参加面试时随带原件进行审核。

  (二)面试

  经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取前若干名进入编外人员候选库。拟录用顺序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公示环节,体检费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告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录用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说明

  1、如此次招聘后我局还有编外人员招聘需求,直接从编外人员候选库选取,并按程序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编外人员候选库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编外人员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面议。

  3、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体检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5、报考咨询电话:89582608。

  6、招聘工作由江北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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