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7人公告

时间:2023-08-16 10:40:00   来源:安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 ]
【#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7人公告#】2023年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7人。报名时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6:00。®无忧考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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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计划招聘117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安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5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要求有工作经历岗位考生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衡水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3、“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教育类岗位考生需具有教师资格证。教育类的普通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5、医学类岗位原则要求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报考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暂未取得资格证但符合岗位其他要求可以参加考试,被聘用后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无特殊原因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信息发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址:安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apzp.hebyac.com/)。

  报名时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8月15日9:00至8月22日12:00。

  所有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调剂给同一单位报考人数较多的关联岗位,其中教育类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优先调剂给同一学科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条件和意愿进行调剂。

  对不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于8月22日进行岗位、人员调剂。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随时关注部分岗位因不满足报考比例等原因而变化的信息。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情况严重者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特别提醒:考生时刻注意审核状态和“审核未过”原因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再次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才算是报名成功。

  6、网上支付。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考务费100元。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易造成缴费不成功或重复缴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9、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对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报名费减免,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安平县人社局308室办理退费手续。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确定笔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安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在笔试结束后发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服务所在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证件审核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教育类岗位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教学基本素质、教学基本功、仪表举止等。试讲为拟任教学科相关课本(不指定范围、书籍),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当场备课后进行试讲。

  医学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内容。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人选。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教育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医学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第一学历高、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依据综合成绩顺序顺延递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递补原则同上。

  (七)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政审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按前述原则递补人选。拟聘人员提供本人档案等资料由组织部、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前述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县委编制委员会研究后,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考生在本县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政策咨询:0318-758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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