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审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济南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学时要求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时间
2023年度济南市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2023年培训主题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强省会”,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以下简称“市继续教育平台”)“公需课讲堂”学习。
(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国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具体实施。参加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的,可登录市继续教育平台“专业课广场”参加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严格将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落实到位。
(二)拟参加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在参评前一周完成近五年每年90学时继续教育,以免影响职称评审。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济南市审计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