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1人公告(8月13日截止报名)

时间:2023-08-11 15:04:00   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教师招聘# #2023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1人公告(8月13日截止报名)#】2023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1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3日。©无忧考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十条规定》(宁办发〔2023〕19号)、《宁陕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拟从全县各镇学校为城区(城关初中、第二小学、县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公开选调教师41名,现将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单位和名额

  (一)城关初级中学:5名(语文、数学、物理、政治、体育各1名)。

  (二)县第二小学:15名(语文5名、数学4名、英语3名、音乐2名、美术1名)。

  (三)县幼儿园:4名。

  (四)县第二幼儿园:17名。

  二、选调教师范围

  全县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三、选调教师资格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满足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要求的健康身体条件。

  3.必须达到规定的服务年限(核定标准依据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要求)。

  4.年龄为男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参选初中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申报学科与学历专业或近3年任教学科一致。

  6.参选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申报学科与学历专业或近3年任教学科一致。

  7.参选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近3年学年度或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不得参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通过公开招考被录(聘)用,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教师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由县人社局制订《宁陕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方案》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3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6821108

  2.提交材料:

  (1)《宁陕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经编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首次正式招聘为事业单位干部的文件材料、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开考比例要求

  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2:1,低于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名额。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测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在县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讲课)

  面试由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讲课)形式及成绩。采取选调人员上一节课(没有学生)方式现场赋分。主要考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科知识与技能。上课内容:初中为现行使用的八年级下学期相应学科教材,小学为现行五年级下学期相应学科教材,幼儿园为中班年龄段五大领域。上课的章节内容在上课前30分钟抽签决定,事先不公布。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讲课)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四)成绩计算

  1.加分项。坚持实绩导向,对近3年内(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1日)获得中、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获分别加2、1.5、1、0.5分。对近3年内(2020年9月1—2023年8月1日)获得中、省、市、县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授予的“教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每获分别加2、1.5、1、0.5分。以上加分,同一年份同一类奖项,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宁陕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相关受奖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公章),非正式文件或证书一律不予以认可,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成绩。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加分。考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

  考试结束后,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与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讲课)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因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讲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及进入考察环节的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科技局及相关学校组成考察组,对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和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选调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选调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和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选调资格,并对其和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点击查看

  1.《宁陕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宁陕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