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2.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rsks.daxing.net/)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首次使用报名系统的考生须先“注册新用户”。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初审结果。报考申请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状态。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8月17日至8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见附件)。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须携带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3.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报名且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发布的笔试公告,并按照笔试公告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存,用于参加笔试及成绩查询)。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请随时关注。
每个岗位按照规定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人数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包括考生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在本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一)面试由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及面试安排、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考生如对已经公布的本人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自愿承担因不实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前往路线。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身份查验等工作。
(六)本次招聘结合实际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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