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需带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二楼大厅;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在报名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5),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6)公办幼儿园(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由所在幼儿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附件4);
5.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可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8月10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参照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大纲(2022版);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6.面试准考证领取:入围面试考生可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请入围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时间: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主题简笔画(20分),抽签后先进行集体画画,画画时间为20分钟;
(2)试讲(40分),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3)弹唱(2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为3分钟,弹唱时间为2分钟;
(4)自选舞蹈展示(20分),自带一个成品舞,不设准备时间,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播放工具、舞蹈服装及道具;
4.同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分、1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测试有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咨询电话:抚州市保育院0794-8269578、抚州市教育体育局0794-8263403。
附件>>>点击查看
1.岗位表;
2.招聘考试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4.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
5.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信息登记表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