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2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岗位列表》。其中,取得与岗位实际需求相符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可按取得的资格聘用相应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附件1《岗位列表》中提供的相关二级用人单位的邮箱。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3日。
3.报名材料:
(1)Excel版的《河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相关网站查询到的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历(学籍)、学位信息,制作成PDF材料。
(3)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PDF文档。
(4)应聘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信息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下,压缩,压缩包及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姓名,如“20230101内科学张某某”。
4.资格初审:各二级用人单位于2023年8月15日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报人事处复核无误后,由二级用人单位通过报名邮箱反馈审核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邮件通知。
(二)资格复审与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时间,考核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现场复审。
1.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其参加考核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
2.考核
(1)考核采用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20分钟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应聘者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专业答辩侧重考核应聘者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践操作、表演创作等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者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
(2)考核采用百分制。我校划定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考核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的应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学校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原生活(学习、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应聘者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六)审批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批,其中2023年9月30日前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相关网站查验人员不予审批。
(七)备案、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八)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招聘实施推进情况,河西学院将适时发布补充公告,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四、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
咨询电话:0936-8282011
监督电话:0936-8284724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点击查看
1.《河西学院急需紧缺专业研究生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2.《河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