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
1.公开性原则:公开选拔岗位数量,公开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选拔办法,公开选拔结果。
2.平等性原则:选拔范围内的教师按学科在同等条件下自愿报名,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选拔。
3.竞争性原则:教师凭自己的职业道德、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公开竞争。
4.择优性原则:通过定量定性考试考察,择优选拔。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不含城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灵台二中高中部教师仅限报考灵台一中公开选拔专任教师岗位。
3.教龄满3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拔
1.近3年受过各种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3年师德量化考核得分有1年在60分以下的。
3.近3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有1次未参加考核或虽参加考核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等次或“暂不定等次”的(见习期考核除外)。
4.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已满但在试用期尚未转正定级的。
三、选拔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选拔岗位数量(共80名)
(二)选拔岗位要求
1.灵台一中语文、历史、体育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城关中学化学、政治、美术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荆山学校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生物、化学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东关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城南小学语文、数学、体育、信息技术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报名。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206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时须提交《报名审批表》(附后)一份,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统一用档案袋装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兼报。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依据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审批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并盖章。
(三)选拔办法。
公开选拔采用笔试和业绩加分的方式计算个人总得分,按照个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拔人选。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照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程序组织,在标准化考场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和职业基本知识。
知识与技能(100分):高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相应学科高中课程内容,初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相应学科初中课程内容,小学教师岗位主要考察相应学科小学课程内容,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内容。
职业基本知识(50分):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思想政治理论。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笔试时间和地址按时参加考试。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选拔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4)证件要求。笔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5)净化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灵台县城区学校公开选拔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考试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6)笔试成绩确定。参与公开选拔人员笔试成绩按照知识与技能和职业基本知识两项之和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知识与技能(100分)+职业基本知识(50分),笔试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业绩加分。对报考人员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获奖情况计入业绩加分。其中国务院、教育部授予的奖励(专指“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每项加4分;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奖励(专指“园丁奖”、“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和省教育厅授予的奖励(专指课堂教学或优质课大奖赛获奖,不含录像课、案例教学、课件制作、优秀论文和指导奖之类)每项加3分;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励(专指“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市教育局授予的奖励(专指课堂教学或优质课大奖赛获奖,不含录像课、案例教学、课件制作、优秀论文和指导奖之类)每项加2分;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奖励(专指“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县教育局授予的奖励(专指课堂教学或优质课大奖赛获奖和“教学质量先进个人”,不含录像课、案例教学、课件制作、优秀论文和指导奖之类)每项加1分。业绩加分累计高不超过10分。
3.个人总得分确定。
个人总得分=笔试成绩(150分)+业绩加分(10分)。
(四)人选确定。
按照应试人员个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个人总得分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个人总得分并列且笔试成绩相同时,知识与技能成绩高者优先选调;个人总得分并列且知识与技能和职业基本知识两项成绩均相同时,一并选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在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范围内,结合城区幼儿园核定空缺岗位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岗位。
(五)公示。拟选调人员由县城区学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本人不愿意到选调学校任教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取消,短缺人数按本岗位个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灵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3-3823036。
附件>>>点击查看
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灵台县城区学校公开选拔专任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