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坐落在“古皖大地,此地宜城”的安庆市。办学历史早追溯到1943年诞生于抗日烽火中的安徽省“省立立煌高级助产护士职业学校”。1945年,开办药剂专业,开安徽省现代药学教育之先河。2007年,独立升格为专科学校。2020年,获批安徽省首批“专升本”联合培养单位。80年来,学校四易校址、五处办学、六更校名,是大别山革命老区3省64县(区)一所公办医学高专。
办学特色鲜明。设有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全国首创的临床试验科技学院(双生谷临床实验科技学院)8个教学部门,省“三全育人”试点学院2个。附属医院、教学医院21家,近200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医学类专业齐全,开设31个普通专科专业,与安徽医科大学开设4个专升本本科专业。骨干专业1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5个。近年来,学校招生就业两旺,本专科在校生达1万余名。
师资力量雄厚。校本部拥有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教学12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坛新秀2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高校拔尖人才38人,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特等奖1项),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260余项。
校园环境优美。山水杏林的医学文化浸润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望闻问切”教学楼,“梅兰竹菊”宿舍楼,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等设施齐全,四季如画。至善广场恢弘大气,慧山秀湖钟灵毓秀,杏林大道绿树成荫,衡兰芷若曲径通幽,百花亭前四季风华。
综合实力跃升。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首批健康学校建设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建有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训示范基地、国家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带教基地、国家首批“一站式”学生社区、省级医学工程中心、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省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四方共建安庆市精准医学中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三、引才需求
本次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5人,岗位需求及条件(附件1)。
四、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安庆市域内在编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人才待遇
1.拟引进的人才经报批后办理引进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学校根据不同岗位需求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并按《中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兑现相关待遇。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各岗位招满为止。
1.应聘者填写《2023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和重要社会实践等材料复印件。
2.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发送到指定邮箱:175779504@qq.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50MB)。
(二)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人员,严格对照报名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考核与审批
学校成立相应的引进人才面试考核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或竞聘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教学科研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及家庭情况等。
采用竞聘考核的方式包括说课和学术成果评价两个环节,各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终考核成绩,按照说课占40%、学术成果评价占60%的规则,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课设定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学校组织人事处将对考核人员提出拟引进意见,提交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引进层次类别及其待遇等事宜。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签约、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纠纷等,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电话:0556-5306555监察审计处。
(五)咨询电话:0556-5306760组织人事处司老师、高老师。
(六)本公告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2:中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附件3:2023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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