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优秀教师(含幼儿园)。
二、选聘对象
第一类人才: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自治区、直辖市)功勋教师(杰出教师)、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级教师荣誉的教师;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基础教育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项的教师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基础教育成果奖特等奖以上奖项的教师。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第二类人才: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长、名班主任荣誉的教师;获得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一等奖指导教师奖的教师。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第三类人才:具有天津市区级(地市级)长荣誉的教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优秀教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双优课一等奖获得者。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三、选聘条件
(一)现任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恪守师德,敬业爱生,乐于奉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
(二)天津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4:00止。报名应聘人员应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和应聘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符合选聘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以扫描件或拍照形式)发送至邮箱:hxqjyjrs@tj.gov.cn。材料邮箱到达后请电话确认报名信息(022-28261420)。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组织专家审核后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试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教学水平、工作业绩、师德师风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待遇保障
(一)连续3年发放综合生活补贴。第一类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或免费入住河西人才公寓3年;第二类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或优先提供河西人才公寓入住。
(二)享受购房补贴。按照教育事业人才护航工程身份引进的正高级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在河西区购买商品房的,按购房总价格(不高于500万元)5%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按照教育事业人才护航工程身份引进的高级教师,在河西区购买商品房的,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三)配偶及子女安置。引进人才配偶调动到我市的原则上需符合调动基本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引进人才的配偶如为在职在编教师且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当年可酌情商调引进;如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在分居满3周年后,申请调动。子女入学参照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办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西区教育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211号)
电话:022-28261420
联系人:王老师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河西区教育局面向全国诚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