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人社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太谷区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3年6月30日。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和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3年6月30日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gu.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分两个时间段报名的方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日--2023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晋中市太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晋中市太谷区正东道102号)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党员身份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党员信息情况表》(附件5)。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2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4)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并提交《未落实工作单位书》(附件6)。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书》(附件7)和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
(6)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的核减、取消与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将其转入或调整为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补充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考生不能够改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报名期间(7月12日-7月13日,7月16日-7月17日),每天下午七点左右在“太谷组工”、“太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于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并按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3)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只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综合成绩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区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否则不予调档。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第一、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4-6220328(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0354-6223005(区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354-6250022(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
0354-6228358(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晋中市太谷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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