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限度缩短培养周期,推动我县卫生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3年我县卫健系统将继续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调入岗位及人数
1.调入岗位:医生岗(主要包括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影像医生、麻醉医生)
2.调入人数:10名。
三、调入条件
(一)调入条件
1.户籍要求:
(1)在县外工作的吉安县籍、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吉安县籍,但其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在吉安县的,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3)其他自愿(户籍不限)到吉安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其他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属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3周年(三支一扶人员含服务期,即2020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调入乡镇卫生院的,必须取得执
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违纪违法行为,近3年年度(即2020、2021、2022年度三年)考核必须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调入人员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说明: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调入人员的调入与调出单位应区域一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调动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
4.调入我县乡镇单位的定向培养本科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满的可参加我县定向培养本科生选调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3年7月12-14日,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初审须提交的材料:凡符合条件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工作单位及当地卫健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初审。同时上报与纸质报名表信息一致的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照片处须上传照片)至邮箱:jaxwsjrsg@163.com,文件名应注明“绿色通道调入+姓名”)、
具体证件为:本人为吉安县户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或安置文件及编制证复印件。本人非吉安县籍而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吉安县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自愿调入的,还须提供专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审批。
1.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7月18-19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人事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及选岗。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对入围人员递交的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调入资格;
3.考察:由所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审批:体检合格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后5年内不得调离我县。
五、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全部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总量管理,与本县正式在编人员同等要求管理,调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3219(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8442808(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点击查看
2023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