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经离石区招才引智领导组研究,现将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吕梁市离石区招才引智领导组组织实施。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离石区委老干部局(建设街112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9.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共同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可参考附件2);
10.相关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
11.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参加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请考生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