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①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②具有教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③获省(市)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以上或区县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以上;④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⑤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附件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4日9:00时至2023年7月8日9: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7月8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本次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低降为2:1的,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0:3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长90分钟。主要测查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1)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人选应按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应提供资料详见附件5。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性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考试考核方式、内容及分值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综合面试的方式同时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总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不少于1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体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操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等;其余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2.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各科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单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岗位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由招聘方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经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2890598(合川区教委);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点击查看
1.重庆市合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