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就业见习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见习对象确定、体检、公示及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计划及见习时间
(一)计划招聘1名见习人员。
(二)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招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离校2年内(2021届、2022届、2023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要求:专业不限。
(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岗位及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如实填写完善《贵州省就业见习登记表》(详见附件),将身份证、毕业证及《贵州省就业见习登记表》扫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格式,发送至邮箱3302899117@qq.com。
(二)面试
经初审,由用人单位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见习对象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大于1:1的比例确定,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统一战线部进行面试测评,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如只有1名人员报名,可免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相关资料决定是否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蒲新区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区党工委统一战线部反映相关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聘用的,予以取消资格。
七、体检
确定见习名单后,见习对象自行体检。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我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测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就业见习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为2500元,并由见习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二)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481室;
联系电话:0851-2895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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