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解决市青少年体校集中就读、集中训练的招生就读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3号精神,市青少年体校自2019年开始,在南海实验学校开办少体校班。为顺利完成招生工作,结合市青少年体校设置项目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市青少年体校高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原则要求为本市户籍或学籍。如未在本市初中就读的市外学生报考,需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市外户籍的学生在报名时必须与市青少年体校签订相关协议。
(二)符合市青少年体校各运动项目要求,已获得省优异运动成绩且具发展潜力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篮球、排球实际需求且项目测试总分达到75分(含)以上、田径项目符合录取规则(A-J点)或测试成绩达到70分(含)的特殊人才,如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5%,具体名额是篮球、排球占10%,田径项目占5%,各项目可以互相调剂。
(三)符合篮球、排球实际需求且项目测试总分达到75分(含)以上,以及田径项目符合录取规则(A-F点)的特殊人才,如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三)符合篮球、排球实际需求且项目测试总分达到75分(含)以上,以及田径项目符合录取规则(A-F点)的特殊人才,如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窗体底端
二、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女子)、足球(男子)、田径、摔跤、射击、跆拳道等七项。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分配
高一35名。其中田径9名,篮球(含五人制、三人制)9名,排球5名,足球6名,射击2名,摔跤2名、跆拳道2名。(个别项目招生人数不足,可相互调剂)。
以上为大招生名额,各项目招生严格按照要求录取,浙江省各运动队长期集训学生不占指标。
四、招生年龄
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年龄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五、招生要求
(一)招考的学生须在浙江省体育局(浙里办平台)成功注册,须提供中考成绩单、注册记录及比赛成绩证明等(成绩证明和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日期截止为2023年8月5日)。
(二)品德表现:招收的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师长、诚实守信、上进心强,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3B及以上,无行为失范表现,无心理疾病问题,无处分记录。
(三)文化成绩:中考总分2在360分(含)以上。
(四)录取规则:
1.篮球(男子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女子)、足球(男子)项目必须进行专项素质、技术测试、比赛实战等。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和有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优先录取,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的考生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取名额满额为止。测试标准要求,见各项目招生章程。
2.除三大球项目以外的运动员,根据参加省运会、省锦标赛、省冠军赛获得的成绩,按以下顺序录取:
A.在17届省运会上获金、银、铜牌,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B.在17届省运会上获金、银、铜牌,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C.在17届省运会上获4—8名,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D.在17届省运会上获4—8名,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E.在2021—2023年度全国比赛、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F.已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G.已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H.在2021—2023年度全国比赛、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I.已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J.已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K.在2021—2023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L.在2021—2023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并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M.在2021—2023年度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N.在2021—2023年度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O.在2021—2023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P.在2021—2023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3.其他规定:
A.正式入学前需与市青少年体校签署相关训练协议。
B.录取的运动员必须是已在浙江省体育局(浙里办平台)代表舟山注册成功的运动员。
C.当遇到单人项目与多人项目(不包括三大球)获得名次相等的情况下,单人项目运动员录取顺位列前。
D.以上条件均相同的情况下,进而依次比对市、县(区)级赛事好成绩,以确定录取顺位。
E.对具备稀缺特殊条件的运动员(篮、排球、田径三个项目特殊身材、引进人才、专项成绩突出)可放宽相应条件,提供运动员相关数据,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录取。
F.田径项目如核定人数招收不足的进行专项素质、技术测试。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的考生优先录取,不符合18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的考生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取名额满额为止。测试标准要求,见具体项目招生章程。
G.18届省运会各项目符合比赛年龄规定:田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子排球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篮球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足球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摔跤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射击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跆拳道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考的学生一经录取,须在下次注册窗口期将训练单位调整为舟山市青少年体校。
六、测试内容及测试办法。
(一)体检:由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指定一所医院,考生自行前往进行常规身体检查。
(二)测试内容:
男篮:助跑摸高、往返运球上篮、60秒投篮、比赛四项。
女排:助跑摸高、发球、扣球、比赛四项。
男足非守门员:5×2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比赛等四项。守门员:立定三级跳远、掷远与踢远、扑接球、比赛四项。
田径:评分标准以项目招生章程为准
(三)测试办法:1、各项目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2、特殊人才需提前申报和评估。
七、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通过舟山市教育局网站、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舟山市青少年体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报名时间为6月25日-7月4日12点止,报名时需持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体检合格证明、运动员注册证明、学生基本信息表、中考成绩通知单、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及2寸电子证件照,报名地点为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302号310室市少体校学生科,联系人:洪老师、章老师,电话:0580—8170355、8170332。
(二)进行资格审查、专项运动成绩认定。由招生测试小组组织实施。
(三)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机制。专项测试前对报考的学生进行基础信息了解,初中升高中品德表现和文化成绩达到标准后,按以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考核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确定录取名单。
八、管理措施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为南海实验高中学籍,在校期间的文化学习主要由南海实验高中负责,舟山市青少年体校选派一名教练担任班主任协助管理。
(二)南海体育班文化课授课高一、高二以学业考方向,高三以体育类单考单招大纲方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课程自行解决。
(三)学生一经录取,由学生和家长共同与体校签订协议书,作出相关,明确相关条款,特别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保证参加训练、比赛等要求。
(四)按南海实验高中、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共管共育规定,少体校班学生按南海实验高中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如若少体校班学生品德表现差,严重违反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高中两校校纪校规,记过二次以上的,根据双方签订协议内容中所作出的,作自动退学处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15天或累计旷课45天,学校与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予以办理退学手续。
(五)对教练员违反招生原则及要求,一经核实,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九、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青少年体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长担任副组长;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相关领导为成员。
下设招生测试小组,全面负责体校招生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等相关人员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