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时间: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在省提前批录取结束后进行。计划7月17日开始录取、7月20日考生可查询录取结果(zzcf.anyangedu.com)。
2.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3.录取顺序:市区普通高中的录取根据志愿批次和顺序依次进行,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志愿的录取。市提前批志愿的录取顺序:①第1志愿(宏志班);②第2志愿(市区特长类志愿)。批次志愿的录取顺序:①第一批志愿(分配生志愿);②第二批志愿(平行志愿);③第三批志愿(平行志愿)。
4.录取办法: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前,先确定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分配生学校(市第一中学、市新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实验中学(市39中)、市第三实验中学(市36中))最低控制线。中招成绩低于市区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低于市区分配生学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分配生学校不予录取。
(1)市提前批志愿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志愿和报考资格审核情况,按照报考学校招生计划和类别,将中招成绩(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对于总分与录取分数线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三科总分再次出现同分,一并录取,其他招生计划不变。
(2)分配生志愿的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不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配生名额内且不低于市区分配生学校最低控制线的学生直接录取,低于市区分配生学校最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如出现分配生名额未录满的情况,由此空出的计划添加到该校普通计划中,以确保该校录满招生计划。
(3)平行志愿的录取办法:第二、第三批志愿中的两个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由中考总分(含照顾分值)生成排序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按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被该校录取。排序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三科总分仍相同的一并录取,其他招生计划不变。
5.征集志愿: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经主管教育局同意,由市教育局组织未录满计划的民办高中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对象是未被录取、且总成绩在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上的市区考生。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在批次志愿录取结果公布后1周左右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
原文标题:2023年安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文章链接:https://jyj.anyang.gov.cn/2023/06-06/2391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