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之一,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募一批见习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募原则及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招募的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期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招募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保障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及其他疾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报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报名者须填写《河池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
(二)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报名者还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9日,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报名者所需相关材料直接送至巴马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或直接将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bmsb4986@163.com邮箱。
联系电话:0778-6219711
六、招募工作步骤
(一)面谈。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适时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谈,确定见习人员。
(二)经确定后的见习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人员到岗工作。工作期间,见习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履职担当,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见习期间的费用补助
见习期间,给予见习毕业生相应的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政府补贴1500元/月,购买不低于每人每月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河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和如实提供学校要求的证明材料。未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见习岗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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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巴马瑶族自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ma.gov.cn/tzgg/t165907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