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根据工作需要,前锋区虎城镇纪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片区纪检监督员。现将具体选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片区纪检监督员1名,原则上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中共党员,原则性、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正义感,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热爱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体检标准。
6.不限户籍、性别,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4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受贿等经济原因受到处分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8.存在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口碑差等不适宜担任的情况。
9.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
虎城镇纪委办公室(虎城镇人民政府一楼106室)。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选用条件人员于5月11日18: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自行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同时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登记表(详见附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选用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选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本次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笔试内容主要以纪检监察基本知识、计算机基础、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面试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60分或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处理问题的思路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检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虎城镇纪委对其考察政审。因政治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选用。若拟聘用人员经试用期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片区村级纪检监督员薪酬待遇按月发放。
六、纪律要求
在选用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解聘条款
建立退出机制,采取组织考评和群众认可相结合的方式,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镇片区纪检监督员,应进行解聘:
1.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的;
2.工作上不服从镇纪委安排管理的;
3.不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职效果差,甚至长期不履职的;
4.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5.干扰、影响村(社区)“两委”正常工作开展,造成恶劣影响或不良后果的;
6.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八、未尽事宜,由虎城镇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虎城镇纪委0826-272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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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片区纪检监督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3-05/05/content_bcfd2cd394a74a1daf764db4e947f33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