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时间:2023-03-31 10:42:00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字体: ]

#环境影响评价师# #2023年广东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广东人事考试网正式发布《2023年广东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忧考网从公告中了解到,报名时间:3月29日-4月6日,2023年广东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第(一)款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2020年更新)见附件1,《关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环评估便函〔2023〕220号)见附件2。


  (四)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原文标题: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文章来源: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141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