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赴湖北民族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活动663人公告

时间:2023-03-31 10:07:00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校园招聘# #2023年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赴湖北民族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活动663人公告#】2023年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赴湖北民族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活动663人。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忧考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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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酒城人才聚集行动”,经研究,我区拟启动2023年赴湖北民族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企事业单位拟引进663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如下。

  (一)事业单位拟公开引进人才58名(其中:占编聘用46名,编外聘用12名,详见附件1)。

  (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605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1.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及有关补充公告;

  (3)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和心理素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或聘(录)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活动安排

  本次引才招聘系列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启动,现场招聘活动地点设在湖北民族大学,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为:湖北民族大学多功能厅。事业单位招聘活动的后续事宜将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适时发布相关公告,敬请关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网络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各招聘单位另行明确),有求职意向的各类人才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各招聘单位所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意向报名。

  2.现场报名。参加每场现场招聘会的求职人才,在现场应提供个人简历(包括年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以及学习实践经历、个人荣誉、特长爱好等信息)。

  温馨提示:报名者须根据各招聘单位后续补充公告或电话、邮件通知要求,提供报名所需印证材料并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敬请随时关注网络公告或各招聘单位通知信息。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涉及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相关工作,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考核(考试)

  1.事业单位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安排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予以发布,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参加考核(考试);

  2.国企和民营企业自主安排考核(考试)时间、地点、方式。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筛选)。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将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国企和民营企业的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按国企和民营企业要求进行。

  (五)聘用

  对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均合格的报名者,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适时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六、政策咨询和纪律监督

  (一)本公告仅作为公布泸州市纳溪区2023年赴湖北民族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的导向性信息公告,最终确定纳入事业编制的报名者需符合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条件和程序,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国企和民营企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0-4294585。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
  附件>>>点击查看
  泸州市纳溪区2023年事业单位赴湖北高校引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纳溪区2023上半年校园招聘企业引才需求汇总表
  原文标题:关于泸州市纳溪区2023年赴湖北民族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content_164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