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资格
在域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优秀专业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调转回东丰教育系统工作。
(一)本人是东丰户籍;
(二)本人(配偶)的父母为东丰户籍;
(三)配偶为东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配偶在东丰县域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有五年以上缴税记录。
二、基本条件
申请调转回东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拥有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原则上可放宽至40周岁。
(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与现工作单位无人事劳动合同纠纷,试用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现工作单位明确同意调出。
三、实施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由东丰县教育局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纸质版资料采取邮寄或送达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3月17日
3.报名要求: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图片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dfxjyjrs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需上传的电子材料有:
①东丰县“还巢计划”教师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获取);④教师资格证;⑤本人东丰籍需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本人非东丰籍但配偶为东丰籍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本人非东丰籍但配偶在东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单位工作证明,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本人非东丰籍但配偶在东丰县域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五年以上缴税记录。
其中《东丰县“还巢计划”教师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需送到东丰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可采取邮寄方式),未提交《东丰县“还巢计划”教师报名表》原件的人员视为不合格。
4.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出现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成立审核小组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均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根据所任学科情况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分配原则
县教育局根据申请还巢人员申报情况和系统内各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岗位计划》,总体原则如下:
(一)申请人现任教学校所在地在县级以上城区内的,且符合县城内岗位需求,优先安排到县城内学校任职;符合乡镇学校岗位需求的,可自愿选择乡镇学校岗位。
(二)申请人现任教学校在乡镇学校的,且符合乡镇学校岗位需求的,分配到乡镇学校工作;
(三)对于高素质、高学历的特殊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特殊人才引进设置专用岗位,可分配到县城内学校任职。
1.申请人毕业于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一流大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三年。
2.申请人具有公办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申请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五、其他事项
(一)通过教师还巢人才引进方式到东丰工作的教师,需要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期为五年的协议书,五年内不能参加各类招聘和选调考试,不得离开还巢分配的学校,如违反约定将依据双方协议条款处置。
(二)对通过教师还巢人才引进方式到东丰工作的教师,设置三年考察期。考察期内如果发现存在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体罚学生、品行不良、违规补课办班和违法违纪等问题的,立即解除聘任合同。
(三)咨询电话:东丰县教育局0437-631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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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还巢计划”教师报名表
东丰县教育局
2023年3月6日
原文标题:东丰县2023年“教师还巢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feng.gov.cn/xxgk/zwxxgk/gg/202303/t20230307_644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