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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5月举行。现将我市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一)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方式:无纸化开卷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视同取得会计师职称,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对应的从业工作年限。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指会计师独立负责的某方面财务会计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在网上完成缴费。
(二)网上申报流程。报考人员应在重庆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及缴费时间内,选择以下两个途径之一报名:
1.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进入“重庆会计之家”点击“会计专业考试—考试报名—高级考试报名及退费入口”;
2.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公众信息网)(http://kzp.mof.gov.cn/)。
报考人员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后,按操作流程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完成注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正确后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三)现场资料审核。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选定点进行资格审核。他人代为提交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明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学历或学位证明原件,能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查验的可不提供;
4.中级会计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报考人员应当完成每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完成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重庆会计之家(图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截图打印。
(四)缴费程序及标准。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177号),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不具有参加考试的资格。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完成后根据手机短信提示自行申领发票。
(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px×413px),未按要求提供照片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报名时间及资料审核地点
(一)网上报名期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开始至2月28日12:00截止;现场资料审核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现场资料审核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审核地点。
现场审核地点有:重庆市财政局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电话:63216191、63216190;
万州区财政局223室,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78号,联系电话:58379588;
涪陵区财政局509、511室,地址:涪陵区体育北路6号,联系电话:72225161、72257386;
黔江区财政局210室,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64号,联系电话:79225973;
永川区财政局会计考试培训中心,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926室,联系电话:49895577。
六、考试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2023年全市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将集中设置一个考点,届时在准考证上将注明考点具体地址。
(二)成绩公布:2023年6月3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将公布考试成绩。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有效。
七、其他
考生应严格按照考试报名规定,提供真实报考资料,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对违规报考、参考人员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
原文标题: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czj.cq.gov.cn/zwgk_268/zfxxgkml/zcwj/qtwj/202302/t20230206_11571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