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有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等7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3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2.所学专业、学历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教育。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教师岗位还需同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三门峡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报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引进情形。
(三)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8:00至1月31日18:00。
报名与资格审查网站:三门峡人才工作网,网址为:http://smxrcgz.com/(1月16日8:00报名入口开放)。
资料上传: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职称证书等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毕业的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考生须填写上传《三门峡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通过资格初审只说明报考者完整填报了信息且格式正确,并不代表所填报信息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2.考试确认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三)确定考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岗位引进人数比例不高于6:1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试讲)环节;比例高于6:1的岗位,组织专业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环节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终成绩。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试讲)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采取试讲方式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教学基本功、仪表教态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内容,现场指定教材章节,限定备课时间,试讲20分钟。
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三门峡市中医院、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三门峡市湖滨区涧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峡市图书馆采取面试方式考试,主要考察专业水平、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
面试(试讲)成绩即为终成绩,终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作为引进对象。面试(试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体检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教师岗位还需同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
(六)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赴学校(2023年毕业生)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考察组须认真审核档案,重点核实拟引进对象政治表现、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录用。拟引进人员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公示。公示无影响引进情况的,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四、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市财政每年发放生活补贴5万元、2万元;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市财政发放购房补贴高20万元、10万元(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分别参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实待遇。
3.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由学院另外发放安家费30万元。
4.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引进人员在我市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出我市。未达到低服务年限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全面了解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2.报考者务必诚信、真实、准确、规范填报报名信息,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报名申请一旦提交并保存成功,即视为通过资格初审,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请务必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严肃对待,谨慎提交。
3.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专业测试、面试(试讲)、考察等作适当调整。
4.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人才引进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由三门峡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2928022
监督电话:0398-8523716
原文标题:三门峡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xrcgz.com/pageView/article.html?pageNum=1&lmid=662&wzid=109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