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同时,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
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③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3)本通知所述第二学士学位并非“双学历学位”,而是指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的有关规定,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一般经过本科毕业后单独二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在广西考区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时视为取得会计师职称。
2.报名入口
3.信息来源
原标题:2023年广西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
文章来源:https://www.51test.net/show/10741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