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两年);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体条件:
1、2023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①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②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取得相应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3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2、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②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2022年12月16日中午11:00之前(第一批)
简历邮箱:janhr@sjdc.net.cn
具体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需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静安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www.sjdc.net.cn/Template/Article/Details.aspx?Id=1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