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充实到县妇幼保健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基本条件
(一)本次招聘均为编外临聘工作人员,招聘名额为5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岗位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应为1992年12月1日及以后。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
(三)具有检验士及以上执业资格(有PCR上岗证者优先)。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及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考所需资料前往青川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报名(青川县乔庄镇民生路38号)。
(2)网络报名。请将报考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029402803@qq.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与报考相关的资料。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医学检验技术基础》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3.根据单位工作安排及疫情情况,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对参考人员成绩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聘用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如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妇幼保健院0839-7202614 135-4717-7978
青川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标题:青川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聘检验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cnqc.gov.cn/New/Detail/20221129172035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