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伊春丰林县招聘医疗卫生类(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1人】

时间:2022-10-13 14:51:00   来源:丰林人社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字体: ]
【#医生招聘# #2022黑龙江伊春丰林县招聘医疗卫生类(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1人】#】2022黑龙江伊春丰林县招聘医疗卫生类(编外)工作人员11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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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11人

  (二)招聘岗位

  1、五营镇卫生院6人

  工作地点:五营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年龄在18至50周岁(2004年10月1日至197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类相关院校的毕业生。

  2、红星镇卫生院5人

  工作地点:红星

  具体要求:男女不限,年龄在18至50周岁(2004年10月1日至197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类相关院校的毕业生。

  (注:具有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及写作、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等专长者;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对象

  应具有丰林县三镇户籍(具有丰林县五营镇、红星镇、新青镇户籍可在五营镇和红星镇居住生活的人员),符合岗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有不良(违法)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1、通过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丰林人社)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应试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直接报名,确认报考资格。

  4、报名地点: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事业股(红星镇库尔滨大街)。

  5、报名要求: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5)报名时填写《2022年丰林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注: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照片不予返还)。

  6、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0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认真查验应聘考生提供的证件、证书和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三)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考试考核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政审

  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报名等环节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为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1、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工作表现续聘。

  2.工资标准为每月2370元/月,聘用后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工作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同步开展。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0458-3562703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