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对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1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转换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五)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六)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均应符合相应的规定条件。
(七)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2年1月4日前取得。
(八)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
(一)复核申请时间为10月13日9:00至21日17:30止,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Entrance),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退回修改考生请根据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于10月23日17:30前完成修改再次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原文标题: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kj.czt.gd.gov.cn/zyjszgksxx/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