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石林镇两河村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名。
一、招聘组织
岗位开发、简章发布、报名组织、资格初审、评审、考察、公示等工作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综合执法办、党政办、两河村负责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 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意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 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包括持有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1、2级(或相当于)的残疾人员等。
2. 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包括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自主创业(就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等人员。
3. 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待遇等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员。
5. 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招聘方式
招聘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共2名)
1.招聘条件:符合本方案第二项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7周岁以下;
(3)本镇户籍优先。如本镇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的,可放宽到非本镇户籍人员。
2.职责要求:
(1)负责责任区域内主、次干道路面以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含枯枝、杂草)的清扫、收捡;垃圾桶、垃圾箱外表面的定期擦拭清洁和散落垃圾的清扫收集。
(2)负责责任区域内公共卫生的清扫保洁。
(3)协助监督责任区域内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彻底,管理检查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4)对责任区域内主、次干道路面或路边散落的少量泥土、石渣进行及时清扫处置。若发现有大量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自己不能处置的、发现他人非法倾倒建筑或生活垃圾的、以及发现道路两旁土石方坍塌或者道路凹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并拍照上传。
(5)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重要时段或遇特殊天气、突发事件等需要在岗工作。休息采取轮休。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石林镇两河村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户口簿及复印件、符合困难就业人员身份情况的其他资料及复印件,本人开户的农村商业银行卡。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日常表现及现阶段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情形,或不适于本岗位需求的其他情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由备选人员递补。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考察合格的备选人员递补。
六、监督
由本村监察监督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现场监督。对评审确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招聘
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完善招聘手续。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八、工作待遇及安置年限
劳动报酬为21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险”)。安置年限不超过3年。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石林镇两河村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48338033
原文标题:石林镇两河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cq.gov.cn/jz/wsslz/jzdt/202209/t20220928_11149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