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招聘编外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3人】

时间:2022-08-15 20:00:00   来源:正镶白旗宣传平台     [字体: ]
【#医生招聘# #2022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招聘编外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3人】#】2022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招聘13名编外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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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正镶白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镶白旗人民医院、正镶白旗蒙医院、正镶白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四个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人(均为医学检验专业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8日(不含)至2004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现场、电话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电话报名的考生可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zxbqwjjrjk@163.com。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在考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复核。

  2.报名地点:

  正镶白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格根塔娜

  联系电话:0479-6511982

  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报名地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扫“锡林码”出示“行程卡(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电话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实报告本人考试前近7天内旅居史,对于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携带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到达正镶白旗接受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3.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2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须提供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址:http://www.chsi.com.cn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情况,采取笔试或面试的一种方式进行能力测评。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采取免考试、直接体检、考察的方式招聘。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由卫健委电话通知考试方式,请各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笔试考点设在正镶白旗,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场地址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5.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本次考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卷。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通过“正镶白旗宣传平台”、“健康正镶白旗”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7.本次招聘考试后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三)体检

  1.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正镶白旗医院。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正镶白旗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2.对拟招聘人员在“正镶白旗宣传平台”、“健康正镶白旗”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清后由正镶白旗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资格。

  3.聘用递补程序: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考试成绩之日起算,办理聘用手续后,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的空缺岗位,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招聘人员身份和管理

  (一)招聘人员上岗后,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个人意愿及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可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招聘考试,用人单位不做特殊约定,如应聘人员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聘用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同类人员相同工资待遇执行。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人员全部编入全盟疫情防控和卫生应急人员储备库,日常由用人单位管理,应急状态下由旗卫健委或盟卫生健康委统一调配使用。

  五、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考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签订《考生疫情防控书》。如有违反或有不实,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旗卫健委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由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三)报考全过程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报考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正镶白旗宣传平台”、“健康正镶白旗”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正镶白旗宣传平台”、“健康正镶白旗”微信公众平台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79—6511982(旗卫健委)

  监督电话:0479-6522951(旗人社局)

  0479-6511907(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点击查看

  1.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书

  4.疫情防控告知书